2020襄州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2020襄州区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襄州区住建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襄州区实际情况,发布《襄州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工作的通知》,并于6月29日全面启动住房租赁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工作。

  2020襄州区公租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共四类):

  1、襄州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州区城镇户籍;

  ②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襄州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2020年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380元以内)。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19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897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3476元);

   ③申请人在襄州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襄州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3、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②本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

  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州区2018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523元/月);

  ④在襄州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伙牌清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州区2018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523元/月);

  ③能够提供在襄州区稳定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到襄州区住保大厅领取并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初审、公示,同时对申请家庭的承租资格(在房产、车辆、社保、收入等方面)进行全面复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公开摇号→公示→分配入住。

  三、申请时间

  有意向承租公租房且符合襄州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 年8月7日,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荣华路1号住房保障大厅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逾期不予受理。伙牌清河园小区不受时间限制,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四、申报地址

  襄州区住房保障大厅地址:襄州区荣华路1号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襄州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10-2986816

  特别提醒:

  1、因受疫情影响,为避免群众大范围聚集,2020年申报采取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对行动特别不便的家庭可预约上门服务,还可以通过襄阳市智慧政务云平台上传资料信息。

  2、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一项民生工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相关信息请以襄州区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凡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由收取任何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诈骗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申请材料:

  一、公租房中低收入家庭

  1、按要求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需提供火化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属单身的需提供单身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承诺(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的是否享受单位房改房、福利房的证明)。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承诺和工资卡银行12个月收入流水明细(包含工资、奖金、绩效、其他综合性收入等)。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可自行在官网打印);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凭证。

  9、租赁合同(包含详细地址、租金、租期、双方联系电话、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 。借住承诺(须是直系亲属的房屋,包含详细地址、双方联系电话、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出借人关系)。

  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名下: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原已过户车辆请如实填写车牌号和过户时间。

  11、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2、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残疾证、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等)。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二、租赁补贴、公租房一类(低收入家庭)

  1、按要求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城镇户口)。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需提供火化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属单身的需提供单身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承诺书(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的是否享受单位房改房、福利房的证明)。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属于低收入家庭的,在现居住地社区申报低收入认证;属于低保家庭必须提供救助证及低保存折,需有近期低保发放记录。

  8、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9、租赁合同(包含详细地址、租金、租期、双方联系电话、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 。借住承诺(须是直系亲属的房屋,包含详细地址、双方联系电话、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出借人关系)。

  10、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名下: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原已过户车辆请如实填写车牌号和过户时间。

  11、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残疾证、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等)。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三、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1、按要求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需提供火化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属单身的需提供单身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承诺(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的是否享受单位房改房、福利房的证明)。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承诺和工资卡银行12个月收入流水明细(包含工资、奖金、绩效、其他综合性收入等)。

  8、襄州区用人单位签定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可自行在官网打印)。

  10、租赁合同(包含详细地址、租金、租期、双方联系电话、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 。借住承诺(须是直系亲属的房屋,包含详细地址、双方联系电话、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出借人关系)。

  1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名下: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原已过户车辆请如实填写车牌号和过户时间。

  12、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3、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残疾证、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等)。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四、清河园小区公租房

  1、按要求填写《襄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需提供火化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属单身的需提供单身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承诺(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位出具的是否享受单位房改房、福利房的证明)。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承诺和工资卡银行12个月收入流水明细(包含工资、奖金、绩效、其他综合性收入等)。

  8、襄州区用人单位签定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可自行在官网打印);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凭证。

  9、租赁合同(包含详细地址、租金、租期、双方联系电话、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 。借住承诺(须是直系亲属的房屋,包含详细地址、双方联系电话、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与出借人关系)。

  11、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2、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残疾证、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等)。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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