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襄州区城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9月30日前受理。
公租房申报条件(共四类)
(一)襄州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正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主城区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含15㎡);
3.申报家庭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认定;低保享受时间需满一年;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及襄州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含15㎡);
2.申报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25年度襄州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3985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即4782元);
3.申请人在襄州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襄州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以上或者在襄州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以上或者襄州区退休(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退休);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为高中阶段教育及以上学历人员,且最后学历毕业未满五年;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襄阳市及襄州区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含15㎡);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襄州区社会平均工资(参照襄州区202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7004元/月);
4.在襄州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伙牌镇清河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含1人单独立户);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伙牌镇中心区域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含15㎡),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对象
城市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
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30日(常态化受理,9月30日前结束当年受理)
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线下申报:襄州区住房保障申报大厅、各镇、街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公租房实物配租、城市住房租赁补贴只能申请一种,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
咨询电话:0710-28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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