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有关政策(2025)
导语 为加强湖北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2025年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直单位、乡镇(街道)和部分省直单位工作。
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为加强湖北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直单位、乡镇(街道)和部分省直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政策
1.选调生录用后,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和《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选调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2.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其中,面向武汉市选聘生选调的,可分配到武汉市直、区直单位工作),报到后1个月内,安排到村任职2年。市州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含参公)工作,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安排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定向招录的选调生,试用期满后1个月内,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锻炼不少于2年,其间到村任职时间不少于1年。
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单位不得提前调回。
特别提醒: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2.考生在考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单位,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202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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