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为落实好国家“两新”加力措施,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规范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帮助广大车友了解补贴申请,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补贴申请

  (一)资金申请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其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专用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上述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车辆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二)材料审核

  1.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提交资料进行要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进行补正。资料要件审核通过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填写《老旧营运货车信息汇总表》,每周将申请表和《老旧营运货车信息汇总表》报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的资料,对报废更新货车《道路运输证》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制作《老旧营运货车信息汇总表》,同步推送同级公安交管生态环境、商务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审核相关信息(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注销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排放标准信息、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相关部门审核签章反馈的《老旧营运货车信息汇总表》,核定补贴资金,并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填写“审核后拨付资金”金额,同级财政部门完成最终核定并签章。资金核定完成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受理申请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财政部门。

  (三)资金拨付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来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及时拨付资金,并抄送同级交通运输部门。省财政厅向各市州预拨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政策实施期结束后,省级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清算。

  附件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附件二:襄阳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办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附件三:襄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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