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襄阳公积金提取范围

导语 职工符合下列九大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详情请查看全文。

  2025襄阳公积金提取范围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在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含新建住房、再交易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拍卖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

  (四)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或适老化改造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国(境)定居的;

  (八)职工退休的;

  (九)国家或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一)(二)(三)(四)(五)款规定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可申请提取。符合第(五)款规定,适老化改造的职工家庭中有年龄超过60周岁老人,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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