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襄城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 根据《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襄城区人民医院)2025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襄城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襄城区人民医院)2025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内容如下图所示。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年满18周岁;
2.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要求;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薪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1.薪资待遇: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地点: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襄城区人民医院)。
五、招聘程序及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聘用公示→体检政审→拟聘(入职手续办理)。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过程中关键信息将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二选一)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服从调剂。文末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将完整的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8日17:00。
3.网络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7794857@qq.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
4.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芙蓉路写字楼一楼大厅)。
5.咨询电话:0710-3602679招聘部、15587750730伍主管、15507270027高经理。
6.报名材料:
(1)《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
(2)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相关资格证书(例如执业医师证、规培证等)每一面的扫描件。(请勿漏页,漏页需补交)
(二)报名
报名人员需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超时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合格。
(三)资格审查
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襄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考核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招录人员同时将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因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政审
1.根据公示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者,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拟录用人员应将《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拟招录人员政审意见表》交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前工作单位,对招录人员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5个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填写并盖章。同时,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拟聘(入职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环节除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外,特殊情况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顺畅。
(2)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试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核酸检测费用及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在招聘工作中,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本公告所列内容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