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市东津新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导语 襄阳市各个区县陆续发布了2024年招生入学政策,东津新区的划片招生政策也公布了,快来看看。

  东津新区(经开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一、明确招生政策

  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学生。严格禁止社会培训机构、网络遴选机构及其他民间组织开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以义务教育学生为测评对象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

  (二)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均不能提前组织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管理,符合本区域内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平台录取、同步入校报到、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分校(部)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公办学校名称(简称或俗称)宣传招生。

  (三)严控招生计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教育办根据各学校(含民办)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要求等办学条件核准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只减不增。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

  (四)招生计划实行挂钩管理。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核定的招生计划作为各学校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没有纳入平台管理的计划外招生不得注册学籍。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经批准执行的年度招生计划在一定范围公开,作为本校三年后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的重要参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建立择校生不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录取机制。

  (五)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培训机构、“学托”“教育掮客”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六)严格均衡编班。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市级、区级督查组及责任督学要对各学校开展常态化抽查督查,重点督查学校执行均衡编班情况,及时纠正义务教育学校违规编班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七)保障特殊群体的入学需求。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责任,突出公益属性,按照就近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经评估鉴定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特教学校或送教方式,保障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房产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在平台报名并由流入地政府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教育办依法予以统筹安排。少数报民办学校未能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就读片区学校的适龄学生,如果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可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八)落实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它各类优扶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中的要求和程序落实。

  二、划片招生范围

  东津新区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3所,其中: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12所。各学校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如下:

  1.东津新区世纪城中学(中学部)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7区、8区、9区、10区、11区、12区、13区、14区、15区、16区。

  2.东津新区世纪城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13区、14区。小学部13区、14区4至6年级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就读。小学部11区、12区3-6年级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第一实验小学就读。

  3.东津新区汉水中学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区、2区、4区、5区、6区,18区、19区、20区、21区。

  4.东津新区汉水小学招生范围:汉水小学原校区1-3年级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区、2区、4区、5区、6区,15区、16区,18区、19区、20区、21区。

  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4-6年级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1区、2区、4区、5区、6区,15区、16区,18区、19区、20区、21区符合条件的4-6年级插班生。汉水小学原校区4-6年级自愿转入到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就读的学生,同时接纳世纪城中学小学部4-6年级学生自愿跨片到汉水小学苏岭路校区就读的学生。

  5.东津新区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东津世纪城7区、8区、9区、10区、11区、12区,同时接纳世纪城中学小学部11区、12区3-6年级自愿转入的学生。

  6.东津新区襄阳四中星汇城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联投越秀星汇城片区及颐和华府小区。

  7.东津新区襄阳四中星汇城实验中学招生范围:联投越秀星汇城片区及颐和华府小区。

  8.东津新区新民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及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西岗社区、金源社区、浩然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9.东津新区新民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及六两河社区、史台社区、西岗社区、金源社区、浩然社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0.东津新区王河实验学校(中学部)招生范围:雅居乐片区,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各单位中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史台住区(北还建房)的住户。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的各单位中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南还建房)的住户在东津新区浩然中学就读,未拆迁的住户在东津新区第二初级中学就读。

  11.东津新区王河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雅居乐片区,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各单位中未拆迁及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史台住区(北还建房)的住户。

  12.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中楼村、刘店村、侯营村、沈营村、驻王河街道各单位。郑湾村、七里村、张咀村、朱营村、打伙村、简坡村。唐店村、孙王营村、岳底村、柳沟村。其中: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史台住区(北还建房)的住户在王河实验学校中学部就读,已拆迁还建在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南还建房)的住户在东津新区浩然中学就读,未拆迁的住户在东津镇第二初级中学就读。

  13.东津新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肖营村,唐庄村,吕寨村,樊坡1、3、5、6组及2组、4组部分拆迁户,岳岗村1-9组,堰坡村1-10组,肖岗村1组,上营村1-4组,朱彭村4-6组,合力村3组,营口村1、3、5、8组部分拆迁户,打伙村2、3、4组,官田村5、6组,中楼村3、4、6组及其它零星拆迁户,东津新区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4.东津新区浩然中学招生范围:东津社区、东津村、祁巷村、陈坡村、樊营村、樊坡村、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岳岗村、堰坡村、肖岗村1组、上营村1-4组、朱彭村4-6组,东津镇及新市民公寓肖营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肖营村、吕寨村、唐庄村、营口村、付寨村、合力村、马岗村、吴湾村。

  15.东津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东津社区、东津村、祁巷村、陈坡村、樊营村、樊坡村(未拆迁住户)、东津镇直各单位和驻镇各单位,东津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6.东津新区襄阳五中东原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东原千江印月片区、周寨村、肖岗村2-12组。

  17.东津新区襄阳五中东原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东原千江印月片区、纯水岸片区、周寨村、肖岗村2-12组。

  18.东津新区襄阳四中生态城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东津新区汉江生态城片区,上营村5-6组、朱彭村1-3组、崔胡村。

  19.东津新区襄阳四中生态城实验学校(中学部)招生范围:东津新区汉江生态城片区,上营村5-6组、朱彭村1-3组、崔胡村、霸王片区、院岗片区、市畜牧良种场。

  20.东津镇院岗小学招生范围:一社村、二社村、上洲村、中洲村、下洲村、王寨村、三合村、李湾村、前岗村、后岗村。

  21.东津镇霸王小学招生范围:庄冲村、淳河村、唐冲村、秦咀村、田冲村、彭庄村、魏李村、覃湾村、市畜牧良种场。

  22.东津镇大埠小学招生范围:营口村、付寨村、合力村1-2组、4-8组,马岗村、岳底村、吴湾村、柳沟村。

  23.东津镇孙王营小学招生范围:孙王营村、唐店村。

  24.东津镇打伙小学招生范围:郑湾村、七里村、张咀村、朱营村、打伙村、简坡村。

  25.东津新区华侨城纯水岸小学招生范围:华侨城纯水岸片区。

  26.东津新区金源中学招生范围及条件:原则上在东津新区内招生,优先满足具有东津新区房产证(网签合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户籍、在东津投资开发投资建厂者子女入学需求。若有多余学位,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高管人员子女、创业置业者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东津新区学籍,也可参加报名,当报名人数大于多余学位时则实行摇号录取。

  27.东津新区华侨城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及条件:原则上在东津新区内招生,优先满足具有东津新区房产证(网签合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及户籍、在东津投资开发投资建厂者子女入学需求。若有多余学位,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高管人员子女、创业置业者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东津新区学籍,也可参加报名,当报名人数大于多余学位时则实行摇号录取。

  28.东津新区华侨城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华侨城天鹅堡片区。

  三、统一平台招生,严格录取程序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录取结束后,学生凭平台推送的录取信息和自动生成的《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名,《入学通知书》做为各校学籍注册、教科书配发、公用经费拨付、资助政策落实和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的重要依据,由学校统一打印后报教育办留存。

  小学一年级招收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小学毕业生。平台报名时,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于2024年8月1日-7日按规定时间下载(i襄阳APP)并注册登录,在教育板块中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交学位申请。监护人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前请认真阅读《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使用教程》(见平台首页)等内容,并按照平台提示操作。

  (一)公办学校录取

  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择东津新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

  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平台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住证、营业执照和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执照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学校核实实际入住情况等),将户口、房产均在片区内的新生作为优先批次核准录取;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的新生作为其次批次录取;户口单符且无房产的、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可参与调剂录取。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及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二)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8月1日-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三)调剂录取

  待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办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符合国家规定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优先调剂,其他情形按东津新区确定的录取批次顺序,由招生平台按批次依次自动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四)其它类学生录取政策

  1.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原片区学校就读或实际租(居)住地调剂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指定的学校就读。

  3.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有序推进,管委会成立义务教育平台招生领导小组,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焕青为组长,区教育办主任胡勇为副组长,东津镇政府、六两河办事处和区教育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明勇为主任,张华为副主任,教育办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学校校长为成员,具体负责统一平台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各学校要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本着免试就近、区级统筹、均衡发展、控辍保学的原则,把工作做细,消除学生及家长的顾虑,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留守儿童、少年和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都能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我区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平稳顺利的进行。

  (二)强化监督问责。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区纪工委将对全区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教育办将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区招生工作协调服务地点:东津新区教育办406室,联系电话:0710-3352860,邮箱1043727291@qq.com。

  东津新区(经开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入学说明及相关要求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录。请符合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使用本人手机于2024年8月1日开始按规定时间下载(i襄阳APP)并注册登录,在教育板块中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提交学位申请。监护人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前请认真阅读《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使用教程》(见平台首页)等内容,并按照平台提示操作。

  一、 招生平台注册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含8月31日),需要在东津新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2024年秋季需要在东津新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东津新区辖区内。共有房产产权的业主,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比例不低于51%。华侨城天鹅堡片区实行小学不少于6年,初中不少于3年,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需求,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已正式执行。东津世纪城片区实行小学不少于6年,初中不少于3年,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需求,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正式执行。

  (二)东津新区户籍的儿童、少年;

  (三)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的小学、初中就读。

  1.已在流入地取得了居住证一年以上,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中能够查阅居住信息;

  2.在居住地务工就业一年以上,且父母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有社保缴费记录或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实地经营;

  不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以免延误入学。

  二、平台上传有关资料说明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将无法再做修改,请申请人提交前认真核对。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做出作废处理,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关于资料内容的相关说明:

  (一)住房资料

  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意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东津新区辖区且产权份额(包括房产赠予的)必须在50%以上(不包含50%)。

  (2)事实已经购房,但正式房产证没办下来的,以网签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全款缴费发票为依据,视为有房产证。

  (3)东津新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证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具)。

  (4)东津新区已经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目前尚未还房的,应提供《东津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东津新区辖区中心城区拆迁户且房屋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

  3.特殊住房证明: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东津新区辖区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应提供正式租房合同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东津新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材料。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二)经商、务工资料

  监护人属经商类型的,应提供居住证、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纳税等佐证材料;监护人属务工类型的,应提供居住证、社保缴费、工资流水、住房租赁协议等佐证材料。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必要时入户核查。

  (三)政策生资料

  政策性保障子女的,需准备有效证件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关于资料种类的相关说明:

  1.东津新区房产或户籍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1)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录入。例:襄阳市东津新区),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2)家长信息: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建议选择名下有东津新区房产的一方)、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产类型(产权房、公租房、自建房<含集资房>、置换房、租房、三代同堂),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若选择“三代同堂”,需录入祖辈关系、有房产的祖辈姓名、祖辈身份证号、祖辈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照片。

  ②房产信息:

  A.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平台样式录入房产证号,房屋坐落位置,按样式图拍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

  B.有网签合同的:拍摄网签合同中带有合同号、落款的页面。

  C.属公租房、保障性住房类型的:录入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地址,拍摄租房合同。

  D.属自建房类型的(含集资房):录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摄房产有关证明材料;集资房拍摄购房合同及发票。

  E.属置换房类型的:拍摄房屋置换协议及拆迁指挥部证明。

  F.属租房类型的:录入租住房位置并拍摄租赁协议及房东房产信息。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1)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如实录入。例如:襄阳市**县),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2)家长信息: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租房类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除了录入身份信息以外,还需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A.属经商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纳税信息等佐证材料。

  B.属务工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工资流水、住房租赁协议等佐证材料。

  符合入学条件的,平台会推送《入学通知书》;不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需及时向户籍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三、民办学校平台资料上传说明

  民办学校新生平台资料上传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四、培训、注册报名等时间说明

  (一)平台注册时间: 2024年8月1日-7日,8月1日0:00正式开网,到8月7日18:00时关网,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注册、上传资料。

  (二)平台报名时,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

  (三)平台培训时间:2024年7月底前完成。

  (四)2024年8月8日-8月20日: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五)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接收到平台面审通知的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片区对应学校进行线下面审,没有收到面审通知的请耐心等待正式录取通知。

  (六)2024年8月29日:平台推送派校结果。

  (七)2024年8月30-31日:凭平台生成的《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看榜进班。逾期不报到,派校结果作废。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所有人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

  2.军人子女包括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湖北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3.流动人口指定学校是:东津新区新民中学、东津新区浩然中学、东津新区第二实验小学、东津镇中心小学。

  4.招生咨询工作期间,学校及招生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教育办招生办电话0710—3352860。

  东津新区(经开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联系人信息表

图源:襄阳教育发布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