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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襄阳医保在职转退休政策调整(最新)

导语 根据最新出台的《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职工在职转退休政策将作出相应调整。为确保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准确落实新政策,现将主要变化内容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2025襄阳医保在职转退休政策调整(最新)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最新出台的《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34号),职工在职转退休政策将作出相应调整。为确保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准确落实新政策,现将主要变化内容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政策主要变化对比

  执行时间

  新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注意事项

  1.《经办规程》实施后,退休医保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享受时间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后缴费到账的次月为准。

  未按规定办结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不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延迟办结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养老退休审批之月至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办结期间的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划拨)不追溯。

  2.为确保即将退休人员的在职和退休医保待遇实现无缝对接,建议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提前到人社部门进行退休预审工作,并在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当月25号前缴清退休一次性补缴费用。

  3.为保障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正常连续享受,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办结之前,继续按照在职人员缴纳医保费,按在职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期间的缴费不予退费。

  4.《湖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 〔2025〕34号)已在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敬请浏览查阅。网址:http://ybj.xiangyang.gov.cn/zwgk/zc/qt/cnkm/202507/t20250704_3836735.shtml

  业务咨询电话

  市民服务中心:0710-3604360

  市医保服务中心基金核定科:0710-3604371、36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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