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襄阳高新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居民分布及学校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校招生范围。
2025襄阳高新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襄阳市第四十二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3995757343)
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追日路、北至邓城大道。西部边界:汉江北路北至邓城大道、南至追日路。南部边界:追日路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汉江北路(含余岗社区本地户籍居民子女)。
其中: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仅招收具有高新区户籍、片区房产的居民子女。
(二)高新区第二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3774155792)
片区1.东部边界:追日路向东延至小清河。西部边界:西至长虹北路。南部边界:南至中原路交七里河路。北部边界:北至追日路。招收火炬社区居民子女。
片区2.追日路以北、彭岗路以南、樊魏路以西、长虹北路以东片区流动人口子女。
片区3.东部边界:长虹北路北至江山南路、南至大吕沟。西部边界:地矿小区西围墙北至江山南路、南至中原西路,沿中原西路西至汉江北路,沿汉江北路南至大吕沟。南部边界:大吕沟东至长虹北路、西至汉江北路。北部边界:江山南路东至长虹北路、西至地矿小区西围墙。招收万达社区居民子女。
招收黄家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划片范围内的阳光瑞城和祥龙泰然居小区子女可双向选择高新二中或四十二中初中部就读,一经选择,初中阶段两校之间中途不再调整。
(三)襄阳市第二十七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3822369/13871641935)
片区1.东部边界:小清河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西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北部边界:大力大道(仇家沟)东至小清河、西至团山大道(不含陆寨社区十组居民子女)。
片区2.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西部边界:上岗路南至邓城大道、北至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南部边界:邓城大道东至团山大道、西至上岗路。北部边界:吾悦华府小区北围墙。
招收邓城小学、群力小学、长虹北路学校、王湾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四)高新区第四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3351550/19871682889)
东部边界:团山大道南至台子湾路、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西部边界:卧龙大道南至台子湾路、北至大力大道(仇家沟)。南部边界:台子湾路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北部边界:大力大道(仇家沟)东至团山大道、西至卧龙大道。
招收卢坡小学、黄庄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五)襄阳市第三十四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5693262312)
东部边界: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的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界。西部边界:名城路南至钻石大道、北至富康大道。南部边界:钻石大道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北部边界:富康路东至奔驰大道、西至名城路米庄镇、东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连山湖社区居民子女、车辆段正式职工的子女。以上划片范围不含襄州区插花地。
(六)襄阳市米芾中学(咨询电话:13995704036)
招收清河小学、高新区二小、米庄小学、米庄中心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七)襄阳市东风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5872335668)
招收东风公司在襄阳企业的正式职工适龄子女,以及东风汽车大道以东、富康大道以北、奔驰大道以西、东兴路及东风公司新区商住楼北围墙以南之间片区居民的适龄子女,且户口所在派出所为高新区车城派出所或富康路派出所。
(八)高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咨询电话:17362638183/15997292392)
招收魏庄小学、刘集小学(含肖王营校区)、马营小学、明德小学、大桥小学、官庄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居民子女。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襄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襄阳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高新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范围由社会事务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督〔2018〕4号)要求,社会事务局根据民办学校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等办学条件,核批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在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确保开学后在校生数不超过相应学段办学规模总数。往年招生人数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
(二)实行民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面向高新区范围内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及招生范围。2025年秋季招生时,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属于高新区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符合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条件。
(四)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平台报名时,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襄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划片】可获取2025襄阳各区县市小学/初中学区划分,招生计划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