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告

导语 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缴存过工资保证金且已完工的工程项目,需于2020年12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综合执法局办理退还手续。

  高新区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治欠办发﹝2020﹞2号)、《湖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鄂治欠办函﹝2020﹞23号)和《襄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办法》(襄人社发﹝2017﹞204号)等文件要求,高新区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缴存过工资保证金且已完工的工程项目,请于2020年12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综合执法局办理退还手续,确保工资保证金依规退还、及时退还、应退尽退。

  以上公告,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710-3512110

  襄阳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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