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怎么办理?

导语 《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将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登记电动自行车上路将会受到处罚。

  转移登记

  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转移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1)申请转移登记的,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转移登记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2)现车辆所有人和原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车辆原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

  襄阳未登记电动自行车上路处罚

  1、驾驶过渡期限届满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三百元罚款。

  2、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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