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2021年6月1日起,襄阳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相关材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的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的时候,要注意查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同时,要保存好有关的合同和销售发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维权的时候,可以提供给执法人员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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