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电动自行车哪几种情形不允许上路行驶?
导语 《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将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除了禁止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还禁止驾驶以下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一)拼装的;
(二)改变或者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三)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四)加装车篷、车厢、挡风罩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处罚措施】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襄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襄阳电动自行车上牌地点、 各区县电动车上牌指南、电动车充电桩地点汇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