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导语 宜城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在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摘要)

  一、待遇享受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在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二、普通门诊待遇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 800 元以内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 50%。

  三、住院医疗待遇

  襄阳市内(含各县市):

  一级医院:起付线 200 元,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 90%;

  二级医院:起付线 500 元,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 75%;

  三级医院:起付线 900元或1200 元(综合),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 60%;

  襄阳市外(有转诊):起付线 1500元,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 50%;

  襄阳市外(非转诊):起付线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40%。

  四、生育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妇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定额补助 1200 元。

  五、大病保险待遇

  1.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2 万元。

  2.赔付比例。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至 3 万元(含) 以下部分报销 60%;3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 65%;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75%。

  六、年度支付限额

  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 40 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 10 万元,大病保险报销 30 万元。

  七、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对象)待遇按襄阳市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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