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枣阳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枣阳市自2021年11月1日开始,为期6个月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集中办理期内,自带车辆照片、资料齐全的免费核发牌证。
2021枣阳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一、上牌对象:
电动车登记的对象
1、电动车产品合格证为机动车整车合格证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注册。
2、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核发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以下简称“达标”电动自行车)。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不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核发过渡期号牌(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
>>>>2021枣阳电动车区分标准
二、上牌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枣阳市户籍的常住人口需另外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枣阳市的《居住证》或回执证明、枣阳市房产证、枣阳市缴费6个月以上社保的缴费凭证、企事业单位的单位证明或配偶一方为枣阳市户口的持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2.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原件;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丢失的,可以找销售商出具同品牌同型号电动车的产品合格证明。无产品合格证的,无法登记上牌。
三、上牌地点
>>>>>2021枣阳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汇总
四、办牌流程
1.车主向工作人员提交办牌资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查验车辆;
3.工作人员采集车辆信息;
4.工作人员录入登记系统;
5.工作人员制作发放车辆牌证。
五、办牌费用
集中办理期内,自带车辆照片、资料齐全的免费核发牌证。
集中上牌时间:2021年11月1日起,为期六个月
集中登记上牌结束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未取得有效牌证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对无法核发有效牌证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实施处罚。
电动自行车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一)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
(二)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三)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四)拼装的;
(五)拆除或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
(六)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的;
(七)加装车篷、车厢、挡风罩、晴雨伞等改变外形结构的;
(八)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的;
(九)灯光、制动等关键部件损坏以及其他影响电动车通行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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