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导语 普通门诊费用实行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医的门诊费用,由所在乡镇公立卫生院负责所辖村卫生室的基金分配、管理和医保结算。

  襄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住院时,应出示国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一)普通门诊就医。

  参保居民原则上就近选择一家二级或以下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个人门诊医疗定点机构。参保居民因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可重新选择门诊医疗定点机构,从变更的次月生效。

  (二)住院就医。

  参保居民因病需住院医疗时,应按照分级诊疗原则,首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因病情复杂、危重等,本统筹区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无条件诊治的,按规定办理相应转诊备案手续。除转诊以外,因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等各种原因在异地住院的,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居民中的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就医,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执行。

  (三)费用结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诊购药的,实行前台即时结算。参保居民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他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与定点机构结算。

  医保支付办法

  (一)门诊费用支付。

  普通门诊费用实行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村卫生室就医的门诊费用,由所在乡镇公立卫生院负责所辖村卫生室的基金分配、管理和医保结算。

  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付费(血液透析治疗实行按定额包干结算)。

  (二)住院费用支付。

  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结算管理下,推广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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