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导语 襄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将需要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交由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襄阳市房地产一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应将需要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交由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2、借款人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并将其它贷款事项办理完毕。

  襄阳市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应将需要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交由受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

  2、借款人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并将其它贷款事项办理完毕。

  襄阳市商转公贷款办事流程

  1、受托银行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贷款材料,进行贷前调查、合规性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批。

  2、借款人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并将其它贷款事项办理完毕。

  3、借款人按照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二次抵押登记)。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楼业务大厅不动产便民服务窗口。

  4、公积金中心取得住房二次抵押权后,借款人应及时筹足自有资金(原商业房贷余额扣除审批贷款金额)并提供资金证明(原商业房贷还款卡余额回执)。公积金中心收到资金证明后将贷款金额发放至原贷款银行指定的内部收款账户,借款人应于贷款发放当日到原贷款银行结清商业房贷。

  二手房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将二手房贷款审批流程作前置调整,即:

  1、委贷银行及市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意见;

  2、贷款申请人及所购住房出卖人在“湖北政务网”(鄂汇办)办理二手房交易备案、纳税及转移登记;

  3、转移登记后,由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岗位人员在“湖北政务网”办理抵押起件,贷款申请人线上(移动端)确认后,办理二手房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4、不动产登记岗位人员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打印房产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湖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税收通用完税证明》(契税发票),制作《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并移交至贷款发放审核岗位;

  5、贷款发放审核岗位人员将上述材料及证件扫描入贷款管理系统,完善贷款电子档案信息,向财务部门贷款资金划拨岗位推送业务;

  6、将借款人贷款资金全额汇入出卖人个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襄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查看襄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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