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买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条件

导语 襄阳买房办理商转公的对象是什么?襄阳买房办理商转公的要求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让小编带您看看吧!

  (一)具有城镇、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其他合法居留身份;

  (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三)原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得存在除原商业房贷抵押外的其他权利限制,可正常设定住房第二顺位抵押权利;

  (四)能够提供所购房产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及原商业房贷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六)原商业房贷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原商业房贷未结清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借款;

  (七)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八)按照差别化信贷政策,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加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套数实行既认房也认贷,实际拥有住房两套以上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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