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导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行为,主要是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行为简介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5种:
(1)虚构、伪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虚开票据等材料,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证)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2)违反政策规定,故意隐瞒事实,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3)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意隐瞒实情,冒领或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伪造、非法篡改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病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骗取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
(5)虚构或篡改事实,伪造证明材料,非法获得或更改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襄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取襄阳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入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