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襄阳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汇总
导语 凡具有高新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1襄阳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答汇总
1、参保对象和范围?
凡具有高新区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16-59周岁新参保人员需提供材料?
新参保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复印、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本复印件1张(户主页和本人页)、参保人农行社保卡复印件1份。村主职干部、副职干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重度残疾人员(1-2级)需提供残联制发的残疾证复印件。
3、参保登记程序是什么?
参保对象参保时,应当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其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村(社区)对相关材料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所在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复审,报区社保中心养老科审核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或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还是需递交纸质资料至区社保中心养老科。)
4、缴费标准目前是多少?
根据规定,我区缴费标准自2016年起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3000元等1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5、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从2018年起,在全区范围全面实行税务征收。主要采取3种方式缴费:
1.社保卡(农行)或者农业银行普通银行卡代扣代缴。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于每年1月前将保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原则上每年1月开始开展社保卡集中代扣,每月20号进行。
2.使用农业银行APP进行缴费。(只能缴费当年,不能进行补缴。)
3.使用湖北税务APP进行缴费。
4.指定农业银行的柜台人工进行缴费。
6、对缴费困难群体有何补贴?
对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其他已脱贫人口,经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后,地方政府按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7、中断缴费人员有哪几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人员是指16至59周岁参保人员中,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入伍、入学、服刑等原因中断缴费的人员,如果办理中断缴费需要提供各类人员相关资料。不包括领取待遇、转出、死亡、出国等人员。
8、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只要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由个人申报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9、养老金待遇是怎样计发的?
养老金待遇有两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3元。2、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累计缴费总额+补贴总额+计息总额)/139+103元(基础养老金)+15元(缴费年限养老金)=每月最少领取待遇标准
10、参保人员死亡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办理减员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社区(行政村)上报死亡人员信息的工作要求?
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30日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三种证明任选其一);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以上证明均需复印件);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村(居)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卡账户信息;
11、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发放标准?
根据襄高管发【2015】13号文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遗属应在30日内向所在镇(办)人社服务中心提交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相关证明,经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后,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丧葬补助金低于1150元标准的,按1150元执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12、如何开展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
凡是在我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工作,目的是预防死亡后虚报冒领养老金,认证时间设定在每年的3月至6月期间。如错过认证时间,会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认证后再恢复其待遇发放。
目前使用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手机自行认证,行动不便和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手机认证的工作人员可以上门进行认证。
13、1233认证流程
(1)首次使用该功能需要先关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首页,在主菜单左下???角“微服务”。
(2)进入“服务大厅”,然后在“服务大厅”页面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钮。
(3)输入本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或者拍照身份证上传,点击“下一步”。
(4)记住4位数字 ,并点击“记住数字,开始录制”录制视频要求:大声朗读4位数字,面部完整,占屏幕3/4,光线合适;环境安静,避免手机晃动,按照提示完成录制:视频录制长度在3-6秒。
(5)录制完成,点击上传视频,等待上传。
(6)若识别成功,显示页面完成认证。
(7)若识别不成功,显示页面如下,点击“重新验证”或“退出验证”。
(8)点击“重新验证”后录制视频重新上传
(9)系统认证成功会出现如下提示。即可关闭页面或返回“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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