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襄阳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

导语 襄阳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襄阳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之规定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应为襄阳市户籍,或者在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近2年襄阳引进的高学历、高技术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时适用襄阳市高学历、高技术人才政策。

  2.申请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职工离婚后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一个月以上。

  3.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及以上,且最近缴存日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3个月(含)。

  4.执行行存贷挂钩政策。存贷结合贷款额度计算方法为:存贷结合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的缴存余额×(10+借款人夫妻双方的缴存年限)。

  5.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加未成年子女)住房拥有套数,认房也认贷,以户籍地、工作地、购房地的房查证明拥有套数,加上“个人信用报告”中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或近两年内结清、能够证明住房现状,汇总认定。如职工家庭名下未有住房,购买第一套住房的,首付不低于30%,执行标准利率;如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不低于50%,利率执行标准利率的1.1倍;如职工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房,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龄20年以上的二手住房(现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另增加10%的首付,且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土地到期年限。

  6.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累计可以使用2次。

  7.贷款期限一般为3~25年,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周岁,下同)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最多放宽5年)。

  借款人还款能力之规定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它债务。

  2.职工家庭(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其他负债月还款额≤职工家庭(夫妻双方)的月平均工资×50%,职工家庭(夫妻双方)还款来源以其近6个月平均工资性流水金额确认,月工资性流水金额应与个人所得税缴税标准、社保缴费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相一致,如不一致的,以近6个月平均工资性流水、个人所得税缴税标准、社保缴费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低标准予以认定。

  3.个人征信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数据为准,近5年循环贷款及非循环贷款逾期次数达到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不予贷款。

  4.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的,近5年逾期次数达到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不予贷款。

  借款人购房交易行为真实性之规定

  1.借款申请人及所购住房出卖人在“鄂汇办”(湖北政务网)办理二手房交易备案、纳税、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手续。

  2.按照诚信贷款原则,借款申请人的交易备案、纳税价格应与《贷款承诺函》中的交易住房标的、交易面积、交易单价、交易总价相同,不相符的视为借款申请人非诚信贷款,后果由借款申请人自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襄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查看襄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额度、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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