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枣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导语 结合枣阳市域内义务教育学龄人数及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范围,现公布如下,快来看看。

  枣阳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襄阳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枣阳市域内义务教育学龄人数及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了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范围,现公布如下:

  01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一)市中兴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0710-6667106)

  招收人民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建武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北的学生。

  (二)市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咨询电话:0710—6799908)

  招收东郊水库以西,中兴大道以东,复兴大道以北,襄阳东路以南的学生。

  (三)市第一实验小学教联体(咨询电话:15717273085)

  片区1:招收南北大街以东,沙河以西、赵家巷-小北街-书院街以南,市市场监管局企管所以北的区域和东南街东北街的机关及居民的学生,以及冷水沟以北市直机关的学生。

  片区2:招收南园社区和油坊巷-襄阳路(浕水大桥西端)以南,沙河以北,新华路以东的学生。

  片区3:招收大西街以南,襄阳路以北,大南街以西,南阳路以东的学生。

  片区4:招收光武大道(民主路口至沙河一桥南)以东,民主路以北,人民路以西,沿河东路-襄阳东路(浕水大桥东端)以南的学生。

  (四)市第二实验小学(咨询电话:13597491680)

  招收沙河以南,南至市中医院,光武大道以西区域和光武大道以东市直单位以及砖瓦社区的学生。

  (五)市第三实验小学教联体(咨询电话:15971135109)

  片区1:招收大北街-东北街以西,大西街-赵家巷-书院街以北、南阳路-书香苑-水果批发市场以东区域和北关居委会的学生。

  片区2:招收顺城居委会、北园居委会及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学生。

  (六)市火车站学校小学部(咨询电话:13597469565)

  招收西环三路以东,中兴大道以西,铁路以北,和谐路以南(不含史岗四组、六组、七组)的学生。

  (七)北城东园小学(咨询电话:15172656369)

  招收中兴大道以西、农商行对面小路至冷水沟以北、沿河东路至三坝以东、三坝至中兴大道以南的学生。

  (八)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联体西园校区(咨询电话:15871001115)

  招收南阳路以西,沙河二桥以西沿河北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含市邮政公司、开发区管委会、市交警大队、金土地小区等),水果批发市场、西冷水沟以南的学生。

  (九)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联体靳庄校区(咨询电话:13886287288)

  招收上海路以西(不含市邮政公司、开发区管委会、市交警大队、金土地小区等单位),沿河北路-市乡公路段-靳庄-钱庄及西环三路彩虹桥以北,西环三路以东,前进路以南(不含立晋公司、舂阳变电站)的学生。

  (十)市第四实验小学教联体茶棚校区(咨询电话:13972252091)

  主要招收茶棚辖区,开发区金土地小区北段以西,前进路以北(含立晋公司、舂阳变电站),西郊水库以东,袁庄社区以南的学生。

  (十一)南城霍庄小学(咨询电话:13986345450)

  主要招收西三环以东、新华路以西、沙河以南、316国道以北,南城霍庄社区、王湾社区的学生。

  (十二)南城中心小学(咨询电话:15071513106)

  招收沙河-冷水沟以南、光武路以东、建设路以北、中兴大道以西及沙店社区的学生[不含光武大道(民主路口至一桥南)以东,民主路以北,人民路以西,沿河东路-襄阳东路(浕水大桥东沿河东路口至人民路口)以南所辖区域]。

  (十三)南城史岗小学(咨询电话:13545319890)

  招收市标-新华路以南,人民路以西,和谐路以北,西环三路以东以及史岗社区居民的学生。

  (十四)环城中心小学(咨询电话:13871770829)

  招收中兴大道以东、沙河以南、襄阳东路以北,董田、十里、孙井、花果(含中兴大道路西的花果村一组)、八里等社区(村)的学生。

  (十五)环城丁庄小学(咨询电话:13697105990)

  招收上河、下河、玉皇、双庙、叶庄、方湾、袁庄、孙庄、四方工业园及北关居委会以北居民的学生。

  02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一)市中兴学校初中部(咨询电话:0710-6667108)

  招收人民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建武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北的学生及中兴学校教联体张湾校区六年级毕业生。

  (二)市实验中学(咨询电话:0710—6163504)

  招收南北大街-九龙市场路-北门口以东,市市场监管局企管所以北,冷水沟以西、民族路以南的北城区域居民(含东园居委会的居民),以及老液化气供应站以东、啤酒厂以西、民族路以北、西冷水沟以南居民的学生。

  (三)市第六中学(咨询电话:0710-6336776)

  招收沙河以南,光武大道以西,襄乡路以北、西环三路以东的居民以及霍庄、王湾、砖瓦社区、沙店六组、沙店七组光武大道以西,史岗社区襄乡路以北居民的学生。

  (四)市火车站学校初中部(咨询电话:13597490200)

  招收襄乡路以南,火车站地区的居民和李桥社区的学生。

  (五)市第三中学(咨询电话:15971162703)

  招收沙河以北,市实验中学校区以西,西环二路以东、北城辖区北边界线以南(不含西环二路以东、前进路以南、西冷水沟以西、襄阳路以北所辖区域)居民的学生。

  (六)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15871006369)

  招收沙河-冷水沟以南,光武大道以东(不含人民路以东、建设路以南、建武路以西、发展大道以北区域)的居民和惠岗、惠湾、张湾、沙店等社区(村)的学生。

  (七)市第五中学(咨询电话:18727029914)

  招收附近的环城办事处所辖单位和环城办事处鲍庄村、柿子园村、崔庄村、土铺村、齐集村、杨坡村、二郎庙村、西郊村、王寨村、刘桥村、赵集村、坡下村、刘楼村等13个村,西环二路以西的单位小区,西环二路以东、前进路以南、西冷水沟以西、襄阳路以北所辖区域,襄阳路以南靳庄社区居民的学生。

  (八)市第八中学(咨询电话:13597504399,13177225009)

  招收附近的环城办事处所辖单位和环城袁庄、玉皇、上河、下河、孙庄、方湾、双庙、叶庄、八里、侯井、东郊、草堰、赵垱、上垱、董田、十里、花果、孙井等18个社区(村)以及中兴大道以东、襄阳东路以北、沙河以南的住宅小区(包括幸福天地、恒大、国际商城等)居民的学生。

  03片区调整情况

  今年全市仅新增了第一实验小学教联体人民路校区,根据前期容量调查和新生入学摸底情况,本着“既就近入学又兼顾学校容量;既维护市一实小教联体原来各校校区不变、又为新建校区新增招生范围;既考虑市一实小教联体校区打通划分、又兼顾城区其他学校平衡稳定”的原则,重新划分了市一实小教联体人民路校区招生范围,全市其他学校校区不变。

  04镇(办、区)招生咨询电话

  备注:此片区仅限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使用。对于要求中途转入的插班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接收,没有空余学位的则不予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区划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襄阳教育发布

  2024年枣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说明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现将2024年秋季枣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学位证件要求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申请人提交前要认真核对,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一)枣阳户籍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司法文书。

  ③枣阳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④枣阳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协议,目前还未购房的,应提供拆迁指挥部证明或拆迁协议(枣阳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租房证明材料。

  (2)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权、建设审批等足以证明房屋产权和归属的相关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等足以证明产权的相关证明。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枣阳市购有房产或在枣阳辖区公租房租住。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司法文书。

  ③公租房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在枣阳经商、务工,租房居住的。

  (1)户口簿。

  (2)枣阳辖区内营业执照(2023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枣阳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3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3)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23年9月前至2024年9月30日后)。

  (4)需提供房东房产相关证明材料,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必要时由校方入户核查。

  三、中心城区学位申请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日8:00—8月7日18:00

  2.监护人通过手机扫描《致家长一封信》提供的“二维码”下载“i襄阳”App注册,完成注册后,通过首页“教育”找到“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登录后可以查看枣阳市招生政策、学习使用教程、开展在线咨询等。网上报名开始后,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家长按要求如实上传基本资料,供大数据比对使用。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居住地就近学校、原就读学校或幼儿园上网填报,学校(或幼儿园)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4.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可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在“进度”和“消息”栏中查询个人学位申请结果,监护人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咨询沟通、反映问题、查看录取结果,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5.枣阳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是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唯一渠道,凡是没有通过招生平台接收到录取通知,而学校承诺后期办理学籍的,全部为违规招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无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具备参加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6.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7.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提示信息”进行相应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二)录取工作

  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

  1.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

  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评估鉴定的基础上,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将户口、房产均在片区内的新生作为优先批次核准录取;房产单符且实际入住的新生作为次批次录取;户口单符且无房产的、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可参与调剂录取。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即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2.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3.调剂录取。少数报名民办学校未能录取,或因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就读片区学校的适龄学生,如果原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三)派位通知

  8月28日,平台通知申请人学位派校结果。

  (四)新生报名

  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将大数据比对消息、录取结果信息自动发送至学生监护人手机,符合录取条件的会自动生成《入学通知书》(含二维码)。学生报到时,《入学通知书》由学校现场打印,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交学校整理存档,作为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一年级新生:9月1日上午08:00至11:00前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七年级新生:8月30日—8月31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四、非城区学位申请办法

  监护人于8月23—26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线下审核登记,由负责登记的学校统一录入平台。

  五、其他说明

  (一)严禁招收“借读生”。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借读生”在原学籍学校和现就读学校均不能参加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市教育局将定期开展学籍清查工作,对具有他校借读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

  (二)加强学籍变动管理。各学校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变动手续。除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外,其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民办学校自行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市教育局将按规定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为保障考试录取公平,初中阶段学校从2023级学生起,在八年级下学期开学后办理转学的,毕业时不得报名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六、招生咨询

  (一)各学校设咨询窗口、宣传栏和电话,有需要的家长可到校或电话咨询

  (二)市教育局电话咨询时间

  咨询电话:15727106015、15727106025

  咨询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上班时间0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14:30-18:00。

  (三)市教育局咨询地点、时间

  咨询地点:市第八中学

  咨询时间:8月1日—8月7日、8月19日—8月31日

  各地各学校咨询电话见划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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