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范围和对象2023

导语 襄阳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开展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与市直教育系统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申报范围和对象详见正文。

  申报范围和对象

  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分为三类:

  (一)常规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正高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员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常规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员为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及直属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定向申报乡村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员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学一线任教、在职在岗的教师。乡村学校高级教师职称(简称“乡教高”)实行“定向申报、定向评审、定向使用”。

  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内,乡村教师可以选择“常规申报”或“定向申报”高级教师职称。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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