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襄州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公告

导语 襄州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春季为4月10日至4月21日 9:00—17:00。

  襄州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襄州区的公民。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在襄阳市教育局认定。

  、学历标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但还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网报时间

  1、春季:4月10日至4月21日 9:00—17:00。

  2、秋季:9月15日至9月28日9:00—17:00。

  网报成功后,实名加入襄州区2023春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为750511491(春季认定群),208995868(秋季认定群),咨询电话:0710-2617717(工作日)。

  、网报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襄州教育局),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4月17日至4月21日

  (2)秋季:10月9日至10月13日

  上午8:30-11:20 ,下午2:30-5:00

  现场确认地点:

  襄州区育红路11号,襄州区教育局412办公室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注: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在教师资格网上不能核验成功,需要提供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由认定机构核验并留存。

  、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424---26

  体检地点:襄州区人民医院(航空路248号新院区门诊四楼西侧健康管理中心)。

  申请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与网报照片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前不得进食、喝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申报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湖北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资格认定

  经过审核,襄州区教育局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襄州区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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